3月26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快递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广东实际,对细化快递服务规范、强化快递安全要求、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邮政快递业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快递已成为城市的流动血液,强调要加强快递队伍建设,做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加快农村“电商配送”渠道建设,强化快递包装废弃物防治,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等。2025年上半年,国务院对《快递暂行条例》作了修订完善,提出了新要求。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连接千城百业、联通线上线下,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广东是市场主体最多、业务体量最大、转运能力最强、网络体系最全、国际化程度最高、产业关联度最紧密、科技应用最前沿的快递业第一大省,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全国占比约1/4、1/5,已连续17年稳居全国首位,积极助力“百千万工程”,有力支撑“制造业当家”,有效服务跨境电商与外贸经济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我省快递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规范性有待提升、监管力度和县级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足、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不够到位等。有必要出台地方性法规予以系统规范和加强法治保障,促进我省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为持续促进我省快递业规范化发展、当好全国快递业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八章五十条,分别为总则、发展保障、快递服务、快递安全、快递包装、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强化发展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快递业作为我国发展速度最快的物流细分领域,实现了从小到大、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部分领跑的飞跃,不仅是畅通经济大动脉的重要渠道,也是保障民生微循环的重要力量。
一是明确政府、邮政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根据《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条例适用范围和快递定义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政府及部门职责作了规定。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快递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第四条明确省、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业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同时针对县级监管力量不足问题,还规定业务集中、情况特殊的地方,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机构可以依托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承担快递业监管工作,具体形式由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机构与县级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有效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规划、用地、人才等支持。结合快递业发展实际需求,条例规定应当将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划、加强快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素质。此外,为方便快递收寄、投递,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快递经营企业收寄、投递快件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十二条明确共享地名、地址信息数据和推动标准地名、地址的应用,以提升寄递精准度。
三是加强农村快递网络建设。为了发挥快递服务乡村振兴作用,畅通特色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连百姓餐桌的快递大通道,条例第九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快递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客运货运、寄递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鼓励快递经营企业建设农产品冷链快递物流设施,发展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快递服务等。第十条规定了应当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支持利用村民委员会的场所、农村闲置房屋等,因地制宜建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四是推动快递业创新发展。为推动我省快递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持续加快国际化步伐,第十三条规定支持快递经营企业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建设国际快递网络,邮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快件进出境协作机制,深化跨境寄递与跨境电商等进出口贸易协调发展。同时,为实现数智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条例明确培育数字快递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快递业与其他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快递经营企业科技创新等。如第十四条规定支持快递经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快递行业领域的标准,研发快递行业领域基础性、关键性技术并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无人驾驶、人工智能、冷链保鲜等新工具、新技术在快递业的推广应用;鼓励在快件处理中心铺设光伏发电设施,利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的富余运力和设施能力运输快件。
(二)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效
高效流畅的快递服务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畅通实体经济“筋络”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条例注重通过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加强信用监管等,推动快递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一是健全监管举措。严格许可与备案管理,条例明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末端网点备案及变更程序,要求末端网点标明开办者及品牌信息,并对许可事项变更未办理手续和未标明开办者或品牌信息设置了法律责任。创新监管手段,条例规定推进数字化应用和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同时规范许可注销与统计报送,实现市场主体“有进有出、动态管控”。
二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聚焦破除“内卷式”竞争,第二十条明确快递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引导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服务、拼价值”,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聚焦治理农村快递服务违规收费等问题,压实快递经营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第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快递经营企业使用统一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生态环保、权益保障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收费规则、投递规范等提供服务。
三是细化全流程服务规范。为提升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对快件收寄、投递、验收等全流程服务规范作了细化。如规定收寄时,要求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和禁限寄规定,交寄贵重物品或特殊意义物品应事先声明,如实记录实际揽收地址;投递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以外,快递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费用;验收时,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发现内件物品损毁或者与快递运单记载不一致的,快递员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拒收快件。
四是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快递服务要求、用户申诉举报处理渠道。为促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采用快递方式交付商品的,应当明示快递服务品牌,保障用户对快递服务的知情权。为畅通用户维权渠道,规定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的投诉、申诉制度,以及快递经营企业、邮政管理机构对投诉申诉的处理规则,及时有效解决用户诉求。
(三)压实企业责任,提升安全寄递水平
条例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寄递渠道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围绕规范作业、安全生产、信息保护,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使用快递的安全感。
一是规范收寄分拣操作。条例强调落实实名收寄制度,强化协议用户收寄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严禁以抛扔、踩踏或其他危险方式处理快件,防止丢失、损毁、短少。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自然灾害、旺季、恶劣天气等快递服务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信息;对营业及处理场所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鼓励企业建立电子证据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个人信息保护。第三十三条对快递服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严格规范,明确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必要、最小影响原则,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数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要求外,快递经营企业对运单上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快递包装减量增绿,绿色节能可持续
条例坚持向“绿”而行、低碳发展,深入贯彻“绿色节能”发展原则,强化快递包装规范,全链条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一是加强政策技术支撑。明确部门协同推进包装绿色升级,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合作研发、生产、推广绿色快递相关材料与产品,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二是兼顾安全与绿色发展。明确快递包装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商品原装直发。
三是建立可追溯协同机制。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鼓励建立快递包装物可追溯机制,实现生产信息、回收指南等可查询;鼓励快递与制造、农业、商贸协同,推进一体化包装和简约包装,扩大可循环包装应用范围。
(五)强化权益保障,增强从业人员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快递小哥”工作很辛苦,起草贪黑、风雨无阻,越是节假日越忙碌,像勤劳的小蜜蜂,是最辛勤的劳动者,为大家生活带来了便利。条例专设第六章着力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形成尊重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关爱快递从业人员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劳动保障。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与快递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并规定依法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拖欠。此外,第四十三条还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结合道路交通通行情况、劳动强度等因素,科学确定收派件数量和时间;应当完善快递从业人员投诉澄清免责机制。
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条例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对快递服务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快递服务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行驶要求;加强对快递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和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三是强化休息休假权利保障。条例多方位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社会关爱,第四十四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针对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快件停止或者延迟收派等作业制度,发放高温津贴,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和车辆充电等配套服务,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共建和自建方式设立休息、服务场所,为快递从业人员就餐、饮水、休息、如厕、充电等提供便利。
“小包裹”里有“大民生”,“小快递”寄送“大美好”。快递业串联民生、激活动能,是南粤发展的生动缩影。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广东省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促进共同富裕、创造守护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