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开展人工智能科技活动应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全过程,确保可控可信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原则,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办法》明确,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需重点关注人类福祉、公平公正、可控可信等方面。具体审查内容包括:训练数据的选择标准,算法、模型、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偏见歧视、算法压榨,保障资源分配、机会获取、决策过程的客观性与包容性;是否合理披露算法、模型、系统的用途、运行逻辑、交互方式说明、潜在风险等信息。
此外,《办法》还提出多项促进措施,包括推动人工智能(885728)科技伦理审查高质量数据集有序开源开放,加强通用性风险管理与评估审计工具研发,探索基于应用场景的科技伦理风险评估评测。同时,将推广符合科技伦理的人工智能(885728)产品和服务,并保护相关技术知识产权。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