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消息,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和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格局。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有关要求,强化能源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发挥人工智能对能源转型的叠加倍增作用,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发展双向赋能,加快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开放融合的“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发挥我国能源产业体系完备、数据资源富集、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要素高效协同,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有力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应用,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能源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稳步提升。
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
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强化能源供给对算力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算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筑牢能源安全与数字安全屏障。
(一)统筹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布局,推动算力设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合理汇集,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三、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提升算力设施绿电占比和算力设施能效水平;扎实推进算力设施绿电消费占比统计以及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强绿电直连政策指引,构建绿电供给、高效用能、碳排放管控协同的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四、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
加强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强化算电协同市场机制建设;完善算力设施绿电直连政策,强化算电协同市场机制建设。
五、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
以场景需求牵引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产供储销全链条深度融合和规模化发展,形成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良性循环;挖掘能源高价值场景,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开放,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应用。
六、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
推动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筑牢能源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激活能源数据要素市场活力;鼓励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探索培育能源数据运营主体,创新数据运营模式。
七、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
(十七)加快能源专业模型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综合能源等领域,提升能源大模型的泛化迁移、多智能体框架、大小模型协同、多模态理解生成、长序推理等基础能力。鼓励能源专业模型优先在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中开放共享,加速模型应用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在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行业深度应用,推进行业数据向专业大模型汇聚整合。
(十八)加强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进适配能源领域的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人工智能原生架构等技术研发。完善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测试基础设施,推动智能装备、智能体的验证和中试。加快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普惠应用及产业智能化升级,促进全行业的规模化推广与价值释放。鼓励基于云计算等方式发展模型即服务新业态,支持培育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商。
(十九)推动人工智能自主可控软硬件在能源领域深度应用。加快自主智算芯片与国产深度学习框架的适配优化,推动多框架协同运行,推动能源领域大模型高效迁移技术在典型场景中的应用。持续推动能源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技术迭代升级,提升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八、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生态
(二十)开展“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强“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管理机制,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抓紧研制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测评、算力设施绿色低碳水平测评、算力电力协同技术要求、大负荷算力设施规划建设等关键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交流合作和中外标准互认。
(二十一)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能源安全治理体系。开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顶层设计,探索建立能源领域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基本安全原则。推动制定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安全责任划分标准,构建涵盖数据、模型、应用的安全治理闭环管控机制和风险隔离措施。
(二十二)促进多元融合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治理规则体系建设,支撑构建公平、公正、普惠、包容的国际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政府间双边、多边能源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与有关国家、能源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交流合作,用好用活民间科技交流平台和国际科技组织,推动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我国在能源与算力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引导国内企业先进经验和技术装备“走出去”,助力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十三)构建复合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学科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打造产教融合学科集群,培育一批复合型、创新型、实战型人才。
(其余部分涉及具体任务细化、保障措施等内容,以官方后续公开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