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11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以推动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
《实施意见》明确,此次改革适用于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核心目标是推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实现联合验收,通过流程优化与并联办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重点任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推动“一窗受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联合验收“一件事”专区,明确材料清单和流程,鼓励“一张表单”管理,建设单位可灵活选择验收事项,各部门及时审查以压减时限。
实施联合勘验: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人防、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勘验机制,在规定期限内开展联合勘验,汇总专项验收意见后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
探索分批验收:在“保安全、早投产”前提下,对纳入重点投资项目清单且急需投产的项目,可按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开展分批验收。
推进数据共享: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共享回流,2027年6月底前实现联合验收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实时回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方落实主体责任,鼓励探索智慧监管、无感监管。
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实施意见》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到2026年10月底前,全国要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到2027年6月底前,全面推动联合验收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实时回流,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健全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并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