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原《条例》是2002年公布、施行,曾有3次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这次修订是《条例》施行23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这次《条例》修订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制度措施,将近年来药品监管改革中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原《条例》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为中心,修订后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严格监管;此次《条例》修订,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究和创制新药,并首次引入了儿童用药品、罕见病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推动药物研发,更好地服务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此外,新修订《条例》更加强调严的监管,同时也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有药可用和方便获取,进一步细化了对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网络销售和中药材种植以及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的具体要求。
1修订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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