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分四类地区制定差异化保障标准

云鼎
2026-05-18 10:16:16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近日正式印发《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定差异化保障标准,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标准,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06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每人每月1073元;惠州、江门、肇庆等三类地区为每人每月932元;汕头、韶关、河源、梅州等四类地区城镇为每人每月869元、农村为每人每月696元。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须在5月底前统一制定并公布所辖县(市、区)2026年城乡低保标准,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原则上于6月底前执行新标准并完成差额补发。同时,各地需严格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202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部署,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

新政还要求加强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的制度衔接,充分发挥低保的基础参照作用,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各类救助标准,并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各地要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对获得低保后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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