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清晰划定医保支付边界,坚持“开正门、堵偏门”原则,在充分保障群众合理就医购药需求的同时,严守医保基金“保基本”定位,杜绝违规使用行为,全方位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通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定位。新规核心创新在于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在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白名单管理细则,实行“白名单内可支付、白名单外不支付”的刚性管理规则,从制度层面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据新规界定,可纳入白名单的品类,须为经药监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医疗属性强、与疾病治疗密切相关、价格适宜的产品,主要涵盖三大类:一是各类合规药品,包含国产、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二是基础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三是刚需医用耗材,涵盖医用口罩、纱布、创可贴、退热贴、病原检测试剂、采血针、造口护理耗材等日常治疗必备耗材。同时,国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度扩容白名单,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合理医药消费需求。
新规同步清晰划定禁止支付清单,坚决堵住医保基金滥用漏洞。明确米面油、化妆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非医药类商品,一律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针对部分带有“械字号”但实际以生活功能为主的产品,如普通牙膏牙刷、面膜、防晒用品、护理垫等,以及无实质医疗价值的“马甲产品”,严禁使用个账支付。此外,隐形眼镜、健身按摩设备、智能穿戴计时通讯设备等医疗属性弱、价格偏高、不符合“保基本”定位的器械耗材,也被明确排除在支付范围之外。
值得关注的是,白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可结合医药技术发展、群众就医需求变化,充分吸纳行业、药店、参保群众意见,适时优化调整白名单品类。若相关产品医疗功能成为核心属性、价格回归合理、符合基本医保定位,可按程序纳入白名单,兼顾政策刚性与民生灵活性。
本次新规释放惠民新举措,明确允许探索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流感疫苗费用。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降低重症风险、减轻就医负担的重要手段,此次政策扩容,将个人账户保障范围从传统门诊小病延伸至疾病预防领域,进一步拓展医保个人账户民生保障效能。
在基金监管方面,两部门将持续深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加大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力度。重点严查个人账户支付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医疗商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各类违规行为。同时明确,药店违规串换商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将依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压实药店主体责任,守住基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