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林学会正式发布T/GDFS71—2026《区域植物园建设指引》与T/GDFS72—2026《乡土植物园建设指引》两项团体标准,自2026年5月15日起同步实施。两项标准精准对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部署,立足广东独特生物多样性资源禀赋,补齐区域、乡土植物园建设无统一规范的行业短板,为全省构建层级清晰、功能互补、全域覆盖的植物迁地保护网络提供系统化技术支撑,助力岭南植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地处热带、亚热带过渡地带,水热条件优越,野生植物资源富集,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域,植物园保有量位居全国首位。目前全省已建成14家植物园、35家树木园与种质园,布局9家区域植物园、32家乡土植物园,累计迁地保存高等植物15026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62种,植物迁地保育成效丰硕。随着华南国家植物园引领效应持续释放,原有分散化、经验式的建设运营模式,已难以适配全域协同保护的发展需求,行业亟需标准化、体系化建设规范提质升级。
此次实施的两项标准,由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东莞植物园、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联合编制,严格遵循科学性、公益性、特色化、协同性原则,全面覆盖区域与乡土植物园的定位界定、类型划分、选址布局、建设规范、运营管理、档案留存等全流程环节,形成可落地、可评估、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体系,同时精准对标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保障建设质量与运营安全。
两项标准精准区分两类植物园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建设规范。其中,《区域植物园建设指引》侧重区域代表性与综合服务功能,将园区划分为植物园、树木园、种质园、特色园四类,对园区面积、专类园数量、植物保育种类等设置明确量化指标,重点强化珍稀濒危、特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科研监测与野外回归工作,要求配套建设实验室、种质资源库、科普馆等专业设施,打造区域植物保护与科研创新核心平台。
《乡土植物园建设指引》聚焦本土特色与便民普惠属性,适度降低建设门槛,兼顾生态保护与社区共享,筑牢植物保护体系“最后一公里”。标准明确四类乡土植物园建设类型,划定最低建设标准,要求园区最小面积不少于5公顷、保育乡土植物种类不少于100种。同时鼓励融合岭南园林文化,配套建设自然教育径、社区共建花园等亲民设施,推动乡土植物保护、展示、推广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生态保护成果惠及民生。
此外,两项标准均建立全周期溯源管理机制,明确要求完善植物引种、栽培管护、动态监测、野外回归等全流程电子及纸质档案,实现植物资源精细化、可追溯管理,为长期科研保育、资源共享夯实数据基础。
据广东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正全力构建“国家—区域—乡土”三级植物迁地保护体系。两项团体标准的落地实施,将有效规范全省植物园建设运营秩序,推动园区功能从单一景观观赏,向物种保护、科学研究、自然教育、资源利用多元复合功能转型。下一步,广东将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全省植物园整体布局、强化园区协同联动,力争2030年实现区域、乡土植物园提质扩面,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植物迁地保护“广东方案”,持续擦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