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可支付物业费!公积金改革出现三大变化

七七
2026-06-08 09:28:10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5日。时隔七年多,我国再度启动公积金顶层制度修订,通过拓宽提取场景、放开灵活就业缴存、推进全域异地互认互贷等系列重磅改革,全面优化公积金保障功能,适配新时代居民安居需求与人口流动新形势。

据了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颁布实施,历经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本次修订距上次调整已逾七年,是新阶段公积金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此次修订有着坚实的政策基础与市场需求支撑。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部署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也相继作出配套工作安排。在顶层设计指引下,各地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年内已落地超240条优化举措,聚焦提额贷款、拓宽提取范围、优化异地互贷、保障灵活就业缴存等方面持续发力,行业改革条件成熟、群众需求迫切,此次全国性条例修订正当其时。

相较于旧版条例,本次《征求意见稿》亮点集中、民生属性突出,推出三大突破性改革举措,全方位升级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推动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支持,向全周期住房消费、全群体覆盖、全域化服务转型升级。

一是大幅拓宽提取场景,租房、修房、养房全面纳入保障

本次修订最大的民生亮点为扩容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将原有6类提取情形拓展至9类,精准匹配居民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新增自住住房装修(限额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缴纳两大高频民生场景,同时增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兜底情形,彻底打破以往公积金仅聚焦购房、还贷的使用局限。

同时,租房提取政策迎来关键性松绑优化,新政将租房提取条款顺位调整至首位,删除“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限制性条件,简化为“支付房租即可提取”,大幅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切实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压力。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提取场景扩容,标志着公积金功能从支持增量购房,延伸至换房、租房、修房、养房等存量住房全周期需求,深度契合“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方向。

二是强化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针对当前公积金区域供需失衡、信息壁垒突出等行业痛点,《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强化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及公积金管理中心,打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通道,破除数据孤岛,全面推动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落地见效。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公积金缴存余额达10.9万亿元,十年增幅近195%,但长期存在“东部紧张、中西部闲置”的结构性失衡问题,热点城市资金紧缺、中小城市资金闲置,叠加人工核验繁琐、跨区审批周期长等问题,资金统筹利用效率偏低。此次数字化改革,将通过数据共享、线上协同,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激活沉淀公积金资金,精准匹配流动人口跨区域安居、贷款需求,提升全域资金统筹效能与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放开灵活就业缴存,实现参保群体全覆盖

新政明确破除公积金参保身份壁垒,规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授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这一举措将超2亿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填补了新就业形态人群住房保障制度空白。

据了解,我国早已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试点,先后在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3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24年末,超100万灵活就业人员完成缴存,24万人已通过公积金实现租房、购房安居。本次修订将地方成熟试点经验上升为国家制度,标志着公积金正式从“单位专属福利”转变为普惠性安居保障,让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平等享受安居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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