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修订出台《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进一步完善全省经济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新版《标准条件》于2026年5月1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除评价壁垒、优化评审规则,全方位激发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支撑。
本次修订严格对标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立足广东经济行业发展特点与人才成长规律,聚焦经济专业人才评价痛点难点,摒弃传统单一评价模式,坚持“破四唯、立新标”核心导向,构建以能力、实绩、贡献为核心的科学化、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适配新时代经济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求。
《标准条件》明确了广东经济专业职称完整层级与评价方式,职称体系涵盖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仅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正高级,对应职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评价方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初、中级职称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副高级采用“考试+评审”相结合模式,正高级经济师以评审方式评定,层级清晰、规则明确。
此次新政推出多项突破性改革亮点,大幅降低人才申报门槛、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在评价导向方面,彻底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弊端,明确论文不再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同时不将各类奖项、头衔、称号设为申报限制性条件,切实扭转重理论、轻实绩的评价倾向,让深耕实务、业绩突出的一线经济人才获得更多认可。
在申报资格方面,新政进一步放宽学历资历限制,畅通技能人才参评渠道。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经济专业职称,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同台参评、平等发展,打通两类人才职业发展壁垒。同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设置统一硬性要求,切实为人才减负松绑。
为适配不同岗位人才评价需求,新版《标准条件》优化升级“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摒弃一刀切的评审标准,结合经济领域岗位多元、实务性强的特点,细化完善业绩成果评价维度。重点聚焦申报人在经济研究、产业运营、项目管理、政策研究、市场开拓、效益提升等方面的实干实绩,全方位、客观化考核人才专业能力与岗位贡献,精准匹配不同从业场景人才的评审需求。
此外,新政明确规范职称申报基础要求,申报人员需满足岗位从业、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合格等基本条件,坚守评审底线。同时强化评审监管机制,聚焦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违规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督查整治,全力维护职称评审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良好秩序。
下一步,广东省将全面落地新版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持续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流程,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充分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持续壮大高素质、专业化经济专业人才队伍,为广东产业升级、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