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公积金缴存人可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该政策是惠州落实公积金制度改革部署、优化民生服务、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民生举措。
据了解,此次新政精准聚焦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提升需求,进一步盘活住房公积金存量资源,拓宽群众住房消费支持渠道,在原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支持政策基础上,新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场景,补齐老旧电梯迭代升级政策短板,构建起覆盖住宅电梯“新建加装、老旧更新”全场景的公积金支持体系,全方位助力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提质升级。
《通知》明确了公积金提取适用范围、时间要求、额度标准等核心细则。政策适用范围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项目,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依规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人需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业务,提取仅限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实际承担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严格保障公积金资金规范、精准、惠民使用。
为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捷度,《通知》清晰列明办理所需全套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需同步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更新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协议,以及对应施工、销售发票或个人分摊费用支付凭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确保业务办理有据可依、流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