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为抓手,强化金融矛盾源头防控、前端调处,健全高效便民的非诉讼化解渠道,构建多方联动的金融纠纷调解新格局。
立足广东经济金融大省发展实际,文件把省内长期以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经验固化为长效制度。围绕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运行机制、拓宽调解服务职能、推进调解数字化建设、强化各项配套保障五大板块,细化推出 22 项具体举措。
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细则,广东将打通部门协同壁垒,建成全域覆盖、便捷可及、多方联动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纠纷调解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把金融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降低群众维权时间成本,减轻司法办案压力,打造具有岭南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纠纷调解 “广东模式”。
接下来,各地将落地落实各项工作细则,从源头减少金融领域矛盾问题,平衡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护航全省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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