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三地消费维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破解跨境消费维权难点堵点,持续优化大湾区消费营商环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日发布《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草案稿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7月25日。
本次立法旨在健全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体系,提升大湾区消费市场一体化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为三地居民跨境消费、市场主体经营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新规立足广东实际,明确省、市两级政府监管职责与港澳消委会协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常态化、数字化的跨境消费维权新格局。
征求意见稿清晰界定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广东省政府统筹指导全省湾区消费维权协作工作,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跨区域消费治理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属地落实区域协作责任,统筹协调本地消费维权重大政策,支持属地消委会与港澳消费者机构深化合作。同时明确省市两级财政为湾区消费维权协作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筑牢工作落地基础。
在跨境协作机制建设上,新规提出建立粤港澳三地消委会常态化合作体系,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形式,落地跨境投诉调解、消费教育、维权业务协同等常态化合作机制,同时吸纳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参与协作,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此外,明确十大类常态化交流合作举措,涵盖联合编制维权规范、举办合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消费调查、商品比对试验、普法宣传、发布风险警示、协同处理跨境投诉等,全方位打通三地维权协作链路。
新规重点强化信息共享与风险共治,建立大湾区消费投诉热点、重大消费风险实时互通机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视频交流等多元形式深化三地业务互动,由省消委会牵头轮流举办湾区消费维权专项会议。同时推进跨境诚信共建,联合培育放心消费商家、诚信经营主体,针对新型消费、投诉集中行业、社会热点消费问题,联合开展商品服务抽检、消费体察调研并公开结果,共建跨境放心消费环境。
针对群众关切的跨境维权难题,新规推出多项便民举措。一方面深化跨境消费教育与风险预警,联合普及三地消费法规、维权机制与风险知识,依托官方平台开设湾区消费资讯专区,精准引导科学消费。另一方面优化纠纷处置模式,畅通跨境投诉转办渠道,探索线上智慧调解新模式,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与案件隐私,大幅提升跨境纠纷处置效率。
数字化维权服务成为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文件明确支持优化升级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实现湾区消费者“一键投诉、一网转办”,以数字化赋能跨境维权便捷化、高效化。同时新规明确,大湾区内地九市以外的广东各地级市,开展粤港澳消费维权协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
目前,该法规草案已正式开启公众意见征集通道。社会各界可通过扫描葵花码进入“粤当家”小程序,在“我要参与”栏目提交意见;也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传统渠道反馈建议。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电子邮箱:shehui_fgc@gdrd.cn;传真:020-37866800,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
此次新规立法征求意见,是广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优化跨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破除区域消费壁垒、统一维权服务标准、畅通维权渠道,持续释放大湾区消费市场活力,助力湾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