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医保局披露最新医保支付改革进展,即将印发的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增基层病种制度安排,在国家层面首次遴选确定158个基层适配病种,创新推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机制,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结构、引导分级诊疗落地、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介绍,本次遴选的158个基层病种分为两类,包含31个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病种、127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主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诊疗成熟、适宜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的常见病、多发病与慢性病。新政核心亮点为“同病同付”,明确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域内,同一基层病种无论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均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彻底打破以往不同层级医院付费标准差异化的模式。
针对政策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明确,此次发布的158个基层病种为国家推荐清单,并非强制性执行目录。各地可结合本地医疗资源布局、基层诊疗能力、群众就医需求等实际情况,灵活开展细化调整、因地制宜落地实施,确保政策适配地方医疗服务体系,兼顾改革规范性与实操灵活性。
业内人士表示,“同病同付”机制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统一的付费标准能够有效消除患者扎堆大医院的价格诱因,引导轻症、慢性病患者主动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切实分流大型公立医院诊疗压力。同时,该机制将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常见病诊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实惠、规范的医疗服务,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与群众就医获得感。
下一步,随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正式印发落地,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模式将逐步在全国推开,持续完善精准高效、公平普惠的现代化医保支付体系,为医疗卫生体制纵深改革、基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