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护士上门须持实体医院派单,四类情形划为红线

七七
2026-09-07 14:45:13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护士资质、服务范围及收费模式作出系统性规范,明确实体医疗机构为唯一合法服务提供主体,叫停第三方平台抢单和护士私下上门模式。

《通知》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必须是实体医疗机构,流程为"患者或家属线上申请→实体医疗机构评估→派护士上门"。这意味着,此前部分平台采用的"抢单派单""护士私下接单上门"模式被直接叫停,所有上门护理行为须纳入医疗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责任体系。

对上门护士的资质,《通知》设置了较高门槛: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证书》且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可查;具备至少5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拥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违法违规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四项条件须同时满足,并非"有证就能接单"的零工模式。

在服务边界上,《通知》划出四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是患者病情疑难复杂或生命体征不稳定、居家操作风险高的;二是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三是输液等创伤性且医疗安全风险大、或对操作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护理项目;四是超出常规护理项目范围的服务。目前深圳可开展的43个上门护理项目集中在基础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等可评估、可记录、可追责的范围内。

收费方面,该项目目前整体为自费,费用分为上门出诊费(服务费)和护理操作费(耗材费)两部分。多数机构整体定价约300元/次,不同医院、不同项目有所浮动。福田区按距离分三档计费:本街道范围内150元/人次,本区非本街道300元/人次,市内跨行政区500元/人次,护理操作费另计,各平台须明码标价。

深圳是国内较早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城市之一。此次《通知》的出台,将散落在各类平台上的上门护理行为收归实体医疗机构统一管理,既回应了老龄化背景下居家护理的刚性需求,也为这一新兴服务模式划定了安全底线。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