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税务部门提醒,并非所有培训证、结业证、行业能力认证都能享受这一优惠,填报前应先核对证书是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可扣除证书范围限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72项职业资格,包括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首次取得目录内证书的,以证书载明的发证或批准时间所属自然年度为扣除年度;同一年度内取得多个合规职业资格证书,仅可享受一次3600元扣除,不重复累加。
需特别注意:证书取得后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研修、定期注册、年检核验,以及同等级到期换证、遗失补办,均属于资格延续或载体更新,不产生新的职业资格,不得重复申报扣除。考取更高等级的全新独立职业资格,例如初级会计升中级会计、二级建造师升一级建造师,新证书发证当年可正常填报。
学历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属于两类独立扣除项目: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扣除、最长48个月,与当年3600元职业资格扣除可叠加享受。纳税人应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按证书实际批准年度填报,留存证书原件备查;对经提示仍虚假申报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证书是否在目录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或个税App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