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新规:老年人买保健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曾豆豆
2026-10-29 08:51:36

据媒体消息,《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针对涉老消费痛点作出专项制度安排: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或宣称具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夸大治疗或养生功效;老年人自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商品须完好、附赠品一并返还(法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外)。

同步规范的还有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以预付款提供商品或服务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退费方式;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的,应提前30日告知消费者。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联合佛山市消委会、广东省(佛山市)银发消费教育家园发布涉老消费提示,梳理六类高发风险:

保健品会销:以"免费早茶+专家讲座"引流,把普通食品包装成"特效保健品",宣称"包治百病";遇大额现场付款应保持警惕,留存凭证并在7日内主张退货。

低价旅游:"零团费""几十元两日游"暗藏强制购物,慎报无资质团,合同须写清行程与购物点。

养老预收费:以"办卡占床位、年返利息"诱导一次性预交,优先查民政备案,警惕高息返利、入股分红。

金融理财:到银行存定期被推荐买成理财险,签字前分清存款、理财、保险、基金,问清缴费年限、退保损失和犹豫期。

适老产品网购:短视频下单后被诱导微信私转,到货质量问题遭拉黑;建议走平台支付,不扫个人收款码。

家政理疗预付卡:"充多送多"后商家换招牌跑路,坚持小额充值、书面合同、对公转账并索要发票。

省消委会提醒,老年消费者应主动保存合同、发票、小票、转账及聊天记录;发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拨打12345,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广东消委会维权网及"广东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投诉。新规赋予"7天反悔"权利,但防范陷阱仍要坚持:陌生讲座不参加、免费便宜不贪、大额支出先与家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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