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

曾豆豆
2026-10-29 08:12:59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建办科〔2026〕33号),明确以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为主线,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

改造对象按主导功能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四类,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镇区可纳入范畴;遴选标准是房屋和市政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与公共空间短缺、产业活力不足。各地须先做专项体检和城市设计,再制定实施方案,把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等管控要求嵌进去,改造从"诊断"开始,不搞大拆大建。

路径上分类施策:老旧厂区盘活闲置厂房,植入研发、文创、体育休闲等新业态;商业街区补慢行系统、公共空间和夜间消费场景;生活街区补齐养老托幼、停车充电、口袋公园及适儿适老设施;交通枢纽推动站城融合,闲置场站、线路可转型植入新功能;历史文化街区以"微更新"延续格局与风貌。

落地机制同步打开政策空间——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满可通过租赁或协议出让办理土地有偿使用;资金端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并按"谁受益谁出资"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六部门明确,工信、商务、交通、国资等按职责协同,推动存量空间从"改完即止"转向"长期运营、持续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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