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集中参保期为即日起至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参保范围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六类人员可纳入保障,包括在穗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持永久居留证在穗居住的外国人,以及出生180天内持《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缴费标准方面,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25元/人,财政补助985元/人;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565元/人,财政补助845元/人。符合本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待遇的医疗救助对象,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申请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办理方式延续往年安排。在2027年度集中参保期前已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续保人员,系统将自动续保,无需个人另行办理。已办理停保手续、在穗首次参保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类别办理: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方式参保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代收代缴;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登记并代收代缴;中小学生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他城乡居民,可通过“穗好办”APP线上办理或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现场登记,登记成功后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前往各区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针对中小学生,医保、教育、税务等部门将在2026年11月至12月通过数据共享完成学籍信息采集验证,确认无误后发送税务机关征收保费,并通过预留电话发送缴费通知,家长和学生应关注短信并按时缴费;家长也可主动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确认学生身份、更新信息及联系方式。广州市已统一为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期间仍可享受2026年度医保待遇;毕业后就读广州市内大中专院校的由院校统一办理,就读市外院校的可在学籍地参保,户籍地在广州的也可在广州参保。此外,年满18周岁人员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即自动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无需另行缴费。
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新生儿在出生18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费用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仅缴纳次年费用的则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就医费用不予报销: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断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减少1个月。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将持续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支持,保障市民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