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及积分规则

七七
2019-03-29 13:04:36

为加强和规范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佛山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2019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中所称新市民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并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

其中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各区自定指标是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区、镇(街道)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外来常住人口规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办学位入学指标数给新市民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按期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数等各类信息,并报区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

各镇(街道)积分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将具备条件的受理窗口和涉及新市民积分制入户、入学、入住等公共服务的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

 积分规则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按照“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工作模式,全市统一积分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和信息系统,各区享有一定的自主加分权。

新市民申请人在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以积分排名从高到低的方式获得公共服务。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排名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入户积分排名以季度为单位开展。入住公租房的申请时间以各区公布为准。

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积分。

申办流程

(一)新市民可于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传至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随迁子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申请。

(二)区积分办依据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于每年6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对积分入学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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