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行为

七七
2025-10-21 09:20:59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10月2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公办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仅职业高中)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四项。

其中,公办中小学收费方面,在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初中),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包括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包括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仅职业高中)收费方面,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从收费标准来看,《通知》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仅职业高中)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原政策标准,未作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学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仅职业高中)学费实行政府定价。

此外,《通知》指出,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组织的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费用,学校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适当予以减免收费。

学校不得在以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事项外增设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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