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文旅市场“免罚”清单出炉 这23项违法行为可免罚

曾豆豆
2025-11-17 10:09:59

近日,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印发《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2025年版)》,对文旅及相关领域10大门类、23项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免罚情形。

一、适用范围

“2025年版免罚清单”所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包括“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事项,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两种情形。

对未列入“2025年版免罚清单”,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酌定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依法依规执行。

二、适用条件

(一)“轻微不罚”事项应同时具备“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三个条件。

1.违法行为轻微,是指当事人无主观过错或主观过错较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没有违法所得、违法行为辐射区域和人群范围较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除外。

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是指违法行为尚未产生影响或影响较小且已及时改正,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未对社会公众、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造成影响。

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及时终止或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现场立即改正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改正的情形。

(二)“首违不罚”事项应同时具备“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三个条件。

1.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发现之日前 2年内没有实施此项违法行为的记录。

2.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违法行为影响较小、危害范围较小、危害后果易于消除等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除外。

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及时终止或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后,现场立即改正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改正的情形。

三、适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现场做好行政执法记录和证据采集保存,结合违法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违法行为是否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原则上,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适用普通程序。

(一)立案调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立案,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调取违法行为证据。

(二)责令改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承诺及时改正、遵法守法。

(三)整改复查。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对当事人的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四)审查决定。拟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提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决定,做好结案归档有关工作。

当事人未按期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清单管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清单适用管理,对违法行为是否符合“2025年版免罚清单”适用条件进行准确认定,精准把握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不得变相扩大或者缩小适用范围,既彰显执法温度,又不放松执法力度。

(二)加强制度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案卷制作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加强普法教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中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对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要首先采取说服教育等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法规义务,规范守法经营,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执法监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案卷评查、案件抽查等方式对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对事实认定不清或程序违法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实际,及时跟进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

本清单自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0年10月20日印发的《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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