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即日起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云鼎
2026-04-01 08:48:54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即日(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后,信用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修复的统一入口为“信用中国”网站,实行全程线上免费办理。

《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

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办法》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型。“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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