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政策,明确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相关规程,打破医保共济地域壁垒,强化医保家庭互助保障功能,让医保惠民政策覆盖面更广、保障力度更足。
此次新政聚焦群众异地就医、家庭医保互助的痛点难点,重磅放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权限,大幅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根据通知明确的新规,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使用,主要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同时可代缴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切实盘活医保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减轻家庭医疗保障缴费和就医负担。
新规明确了跨省共济的适用主体规范,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合规实施。按照要求,享受医保跨省共济福利的被共济人,须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确保医保资源精准用于合规保障人群。同时,政策简化优化了共济管理方式,由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自主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操作便捷、管控灵活,兼顾了资金使用自主权与规范性。
据了解,该项惠民新政将快速落地全覆盖,今年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将在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开通。此举彻底打破了以往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仅限省内使用的地域限制,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最大化发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互助效能。
医保跨省共济政策的落地推行,是医保便民惠民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了异地家庭医保互助难的问题,提升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群众家庭医疗开支压力。下一步,各地医保、财政部门将加快推进系统升级、流程优化和政策落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群众便捷享受跨省医保共济红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