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首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类地方标准

七七
2026-08-03 11:47:38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由广东省民政厅牵头提出并组织编制,联合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是广东省首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类地方标准,将于2026 年8月20日起实施。

标准全面对标国家相关要求,立足广东人口流动量大、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数量众多的省情,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为全省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运行管理、服务开展树立统一规范标尺,推动全省未保工作由传统 “物质帮扶” 向 “物质 + 服务” 综合保障转型。

《服务规范》全文共17个部分,清晰界定服务原则、服务内容、场所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置、评价改进等全维度要求。相较于以往侧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的单一模式,新标准搭建起救助保护、临时照料、临时监护、个案服务、政策宣讲、基层指导、关爱服务、培训督导、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 “机构内照料” 与 “机构外指导” 双向发力。

在实操关键环节,标准划定多项硬性准则,构建闭环服务流程。针对未成年人个案,明确建立接案、评估、干预、会商、转介、结案、回访全链条工作机制,要求个案跟踪回访周期不少于1年,回访频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队伍管理层面,规定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配置1名专职社工;建立人员分层分类培训体系,落实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年度查询制度,筑牢服务安全底线。场所硬件方面,对场地面积、功能分区、监控存储时长(不少于3个月)、紧急报警装置、无障碍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步确立11项核心管理制度,实现机构运营有规可依。

标准充分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格外注重未成年人尊严与隐私保护。面向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群体实施分类保障与动态管理,特别要求开展政策宣讲时,避免使用 “困境”“留守”“流动” 等标签化表述,强化心理关爱、个性化帮扶,杜绝标签化对待未成年人。

同时,标准固化心理关爱、监护评估、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专业化服务模式,加快推动救助保护工作提质升级。标准还首次提出鼓励粤港澳大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交流协作,支持打造创新服务项目,凸显区域协同发展前瞻思路。

下一步,广东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宣贯与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未保机构落实各项规范要求,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为全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贡献 “广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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