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配租、运营、退出全链条管理,精准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安居需求,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惠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支撑。
本次《办法》立足惠州住房保障发展实际,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覆盖房源筹集、规划建设、项目认定、准入配租、租金管控、权属约束、运营监管、退出处置、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同时兼顾各县(区)发展差异,不搞“一刀切”,授权属地结合实际细化配套细则,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贴合民生需求。
在房源供给端,惠州拓宽渠道、扩容增量,明确八大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路径,涵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收购存量商品房、其他存量房源纳入管理,多渠道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持续扩充保障性安居房源储备。
规划建设方面划定刚性标准,坚持职住平衡、便民宜居原则。项目优先布局产业园区、轨道交通沿线、核心商圈等配套成熟区域,结合城市更新完善居住配套。户型以小户型为主,严格把控面积标准,单套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内户型为主体,70平方米以上房源占比不超过项目总套数10%,单套最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精准适配青年群体、新市民租住需求。
同时,全市实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需经过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发证备案等规范流程,认定通过后可依法享受土地、金融、财税、民用水电气等系列扶持政策。针对不同房源筹建类型,分级设定5至10年差异化最低运营期限,其中集体用地、产业园区提容建设等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得退出,切实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益属性长期稳定。
在配租准入方面,新规明确保障对象范围与申请标准,覆盖群体更加广泛。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支持单身人士、单个家庭承租,每户仅限租住1套,同时可面向用人单位整体配租、统筹安排员工入住,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可参照申请。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三项基础准入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针对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可适度放宽住房条件及保障政策限制,适配产业用工安居需求。全市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开通线上线下双向申请渠道,房源供不应求时启动公开轮候机制,全程公开透明、规范公平。
租金管控亮出惠民底线,切实降低群众租住成本。《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动态调整的租金定价机制,租金标准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且年度租金涨幅严格控制在5%以内,租金价格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后报住建部门备案,从制度上杜绝乱涨价、高收费问题。租赁合同期限规范为6个月至5年,保障期满符合条件可正常续租。
为严守保障房专属属性,新规划出权属红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上市销售、变相销售,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新建、改建项目验收后,将在不动产权证书明确标注保障房属性约束,从产权源头杜绝违规处置行为,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此外,《办法》健全精细化退出闭环机制,明确10类承租人退出情形,分类设置腾退期限与过渡期。对主动申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最长可享受3个月搬迁过渡期;对违规拒不腾退的,将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占用费,刚性规范租住秩序。同时,全市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配租、运营、退出等数据,全部纳入国家级管理系统归集监管,实现线上化、标准化、常态化管控。
据悉,本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两大渠道建言献策。一是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zjjzfk@huizhou.gov.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惠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二是信函邮寄,书面意见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校园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708室,信封注明对应反馈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