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首次系统为各类广告引证行为划定监管红线,针对性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细分赛道虚构第一”“数据注水包装”等行业乱象,终结广告营销长期存在的文字套路与误导性宣传问题。在我国广告业年收入突破2万亿元、互联网广告占据绝对主体的行业背景下,新规落地将推动广告行业告别“文案内卷”,回归真实可信的本质,实现高质量规范发展。
此次出台的《指南》清晰界定了广告引证内容的法定定义,明确广告引证是引用第三方主体生成的与商品、服务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引用语等内容,同时确立广告主主体责任,彻底打破商家“数据甩锅”的惯性。新规明确,广告主需对所有引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全权负责,并承担举证义务,第三方数据不再是商家规避责任的借口,监管部门可对数据来源、机构资质、抽样科学性开展穿透式核查,杜绝数据注水、虚假包装。
此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排名、限定规避监管等问题,《指南》划定刚性执法边界,明确各类违法情形。新规严禁通过缩小地域、行业、品类范围炮制虚假“第一”,划定省级行政区域为地域宣传底线,企业自行划定的小众赛道、细分领域排名不再具备合规效力,无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各类最优、排名类宣传。同时,新规从形式公平维度规范广告呈现方式,根治“大小字反差”乱象,要求所有限制、补充说明内容必须与主宣传语同等醒目展示,不得在字体、位置、对比度上刻意隐藏;针对直播带货场景,明确口播限制性信息的时长、语速、语调、清晰度需与主体宣传信息保持一致,杜绝快速带过、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