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印发《广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联络站工作规定》,通过全覆盖布局、全流程规范、全方位保障,推动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联络站建设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进一步畅通民意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以制度力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联络站一头连着政府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市场主体与社会各界,是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汇聚基层智慧、吸纳民情民意的重要平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广州基层立法联络网络实现跨越式扩容,从2015年首批5个联系点,发展至2025年第三批49个联系点、2个联络站,形成多元化、立体化、全覆盖的基层立法参与体系,立法民意征集覆盖面、代表性、专业性持续提升。实效数据显示,自2025年7月以来,广州市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吸纳基层建言,累计采纳来自各联系点、联络站的有效意见建议66条,一批接地气、可落地的基层“金点子”转化为制度设计,基层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充分彰显。
针对以往基层立法联络工作标准不够统一、运行机制不够细化等问题,新规全面完善站点建设与运行管理体系,筑牢基层立法阵地长效运行根基。《规定》清晰界定联系点和联络站设立范围,涵盖镇街村居、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高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各类代表性主体,同时明确站点设立的政治素养、行业代表性、人员配置、履职能力等硬性标准。在准入流程上,细化发布公告、申报推荐、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的全链条规范,并建立任期管理与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站点队伍结构优质、履职能力过硬、整体布局科学。
为杜绝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新规确立“自愿参与”核心原则,建立年度参与意愿征集机制,由各站点自主申报参与立法规划建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法治宣传等工作,充分尊重基层实际、灵活适配站点履职能力。同时鼓励各站点结合自身行业优势、属地特点,自主开展法治调研、主动输出立法建议,并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线上平台等多元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心声,让立法征集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为激活站点履职活力、打通民意落地闭环,新规配套搭建多维保障与激励体系。广州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各站点专人对接机制,双向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构建民意收集、研究研判、吸纳应用、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闭环工作体系,确保每一条基层意见都有回应、有着落。同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履职成效突出的站点及个人,通过推荐参与立法课题论证、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媒体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予以激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广州将以《规定》正式实施为契机,持续建强用好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联络站平台,不断完善民意立法工作机制,持续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让更多原汁原味的基层心声、市场主体诉求、社会治理经验深度融入政府立法全过程,持续提升政府立法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