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报,正式公布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全省共计500项优秀社科成果斩获殊荣,涵盖理论研究、实践调研、学术创新等多个领域,充分展现广东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丰硕成果。
据悉,本届奖项评选严格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开展,奖项设置规模规范有序,共评选出一等奖成果110项、二等奖成果195项、三等奖成果195项。其中,《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探索》等成果获评一等奖,《新时代深圳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理念与实践》等成果获评二等奖,《人的现代化品格培育研究》等成果获评三等奖,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贴合广东实际、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优质成果脱颖而出。
作为全省社科理论界最高规格、最高荣誉的政府奖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固定奖励成果总数为500项,各奖项名额设置上限清晰明确。评奖范围覆盖在广东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及集体,参评成果分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三大类别,其中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以及被地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采纳的调研与咨询报告均可参与申报,教材、教辅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在参评范围内。
本届奖项配套分级、分类标准化奖金激励机制,由省政府统一颁发奖励证书及一次性专项奖金,激励力度精准匹配成果类型与奖项等级。一等奖方面,著作类每项5万元,论文、调研报告类每项3万元;二等奖方面,著作类每项3万元,论文、调研报告类每项1.5万元;三等奖方面,著作类每项1万元,论文、调研报告类每项0.5万元,以实打实的政策红利激励社科工作者深耕研究、锐意创新。
通报指出,设立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旨在引导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勇担新时代文化使命,积极探索社科理论创新路径,持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为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学理支撑与智力保障。通报同时号召全省社科工作者以获奖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深耕学术研究、勇攀理论高峰,全力打造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学术高地,持续开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广东社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