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落地施行,法典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噪声污染问题作出明确规制,今后广场舞外放音响、室内装修、商业宣传等噪声扰民行为,在经劝阻、调解后拒不改正的,执法部门可依法处以最高 1000 元罚款,用法治利器守护公众安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生活噪声扰民一直是城市治理中的民生痛点,尤其是居民区周边广场舞高分贝音响、夜间违规装修、商铺喇叭循环宣传等行为,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学习与生活,此前存在界定模糊、处罚力度有限等治理难点。此次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补齐监管法治短板,专门细化生活噪声污染管控条款,划定清晰执法边界。按照新规,行为人产生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声,经相关部门劝阻、调解依旧不予整改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单笔罚款上限设定为 1000 元,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约束震慑。
此次法典施行,构建起源头约束、劝导调解、依法惩戒的完整治理链条。在基层治理层面,社区、物业、网格员可第一时间开展劝导沟通,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对于屡劝不改、恶意制造噪声的主体,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将依据法典条文启动执法程序,依规下达处罚决定,让噪声扰民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罚。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与实施,既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为城市精细化治理增添法治抓手。一方面通过刚性法律条款倒逼市民增强公共文明意识,自觉遵守噪声管控规定,养成文明休闲、规范经营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助力基层破解噪声治理老大难问题,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幸福感与安全感,以法治力量护航文明和谐的城市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