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实施 佛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

曾豆豆
2026-08-17 08:16:47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全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缴存基数下限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佛山市住房...。

根据新规,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 2300 元。对应月缴存额方面,单位在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 115 元,单位配套缴存部分下限同样为 115 元,职工每月合计缴存下限为 230 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230 元佛山市住房...。

按照业务规则,2026 年 9 月及以后办理职工新增开户、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或转移等业务,均需执行上述全新缴存下限标准佛山市住房...。针对目前缴存水平尚未达到新标准的存量单位职工以及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延后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缴存调整,避免影响公积金正常缴存状态佛山市住房...。

此次缴存下限调整,严格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出台,兼顾企业实际承受能力与职工住房权益保障,覆盖单位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两类缴存群体,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公平普惠。

公积金部门提醒各缴存单位,及时做好内部缴存基数核对调整工作,准确足额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官方线上渠道及时了解自身缴存情况,按规定完成缴存申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住房保障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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