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官方通告,结合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部署,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进行上调优化,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夯实职工住房保障权益。本次新规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与全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调整后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统一为2300元。针对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存实行个人与单位对等缴存机制,其中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115元,单位同步配套月缴存额下限115元,职工个人与单位合计月缴存额下限达230元。
新规同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实现缴存规则分类细化、精准覆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统一为230元,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群体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扩大公积金制度普惠覆盖面,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住房权益。
据了解,除缴存下限优化外,2026年度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395元,整体缴存区间更加贴合全市职工收入水平,兼顾保障性与合理性。下一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做好政策落地解读、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规范缴存操作,确保新政平稳落地、惠及于民,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安居保障、人才安居、楼市平稳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