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新规核心变化是: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将告别“直接套用省标”,改为与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对普通居民与18周岁以下人员实行差异化费率。
按征求意见稿测算,2027年度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拟为412元/人/年,较2026年400元增加12元;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人员拟为406元/人/年,增加6元。2028年、2029年普通居民费率分别定为0.82%、0.83%,未成年人三年统一按0.8%执行。计算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若收入增速超5%则按5%封顶,防止个人缴费跑得太快;四舍五入取整后低于国家、省最低标准的,就高执行。
市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解释,近年惠州居民就医人次、医疗费用、基金记账额持续上行(2025年参保居民就医763.90万人次、基金记账32.72亿元,分别较上年增9.74%、5.45%),原“不低于省标”的静态写法已难撑基金平稳运行;新机制把缴费锚定收入、分人群定价,既让标准随经济水平温和浮动,又借未成年人低费率体现发病率差异,整体涨幅控制在近三年实际水平区间。
居民医保仍是“个人缴+财政补”双轮筹资,2025年各级财政补助700元/人/年,明显高于个人缴费;低保、重度残疾等资助参保对象个人应缴部分由财政或救助基金承担,个人免缴即得待遇。 该通知拟自2026年内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集中缴费期前由局方公布当年具体数。
征求意见期内,社会各界可通过传真0752-2862896、邮箱hzybjdykyj@huizhou.gov.cn,或信函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7楼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516000)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