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新规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保持原收费框架基础上,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计费粒度、道路泊位限价和收费时段一并往下压,直接回应市民“停一会儿也按半小时算”“重点区域停一天太贵”的痛点。
最直观的变化是计费单位从30分钟缩至15分钟。今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医院学校、政务中心等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31分钟按两个15分钟算钱,不再“向上取整”到一小时;停放不超过15分钟继续免费,新能源车在专用充电泊位每日首次充电还可免1小时,残障专用车、应急抢险车等也有对应减免。
道路泊位降价幅度最大。中心六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及南沙重点区域,工作日收费时段由7:30—21:30缩至7:30—20:00,非工作日由10:00—21:30缩至10:00—20:00,每晚提前1.5小时免费;第三阶梯由26元/小时降至20元/小时,单次最高限价工作日从328元砍到200元、非工作日从263元降到182元,长停车主单次最多省128元。
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24小时封顶同步下调:中心六区从45元降至35元,南沙、花都、番禺、从化、增城从27元降至21元,看病理疗、办事接送的成本直接降一截。
此外,市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商场、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市场调节价停车场不强制套用上述标准,但鼓励经营者参照设置更细计费单位和减免优惠;市场监管部门将盯紧乱涨价、不公示行为,确保新规执行到位。
配图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配图二: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