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为孤独症群体织密全生命周期关爱保障网

谢琳
2026-09-01 09:21:51

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若干规定(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以“小切口”特区立法,为孤独症群体构建从筛查诊断、康复教育到就业托养、家庭支持的全链条保障体系。针对孤独症家庭面临的陪读负担重、就业出路窄、家长照护疲惫等现实难题,草案逐一给出制度回应。

在康复与家庭支持方面,草案拟将深圳已建成的10余家“星星驿站”实践经验固化上升为法规,要求加强社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依托街道综合康复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场地,利用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源,建设孤独症关爱服务站点,提供日间托管、康复训练及面向家长的临时性、普惠性喘息服务,缓解长期照护压力。

教育与就业是本次立法重点。针对融合教育中“影子老师”保障不足的问题,草案要求健全助教陪读制度,逐步建立助教陪读经费支持机制,减轻家庭陪读负担;同时支持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为高中年龄段孤独症儿童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就业层面,草案鼓励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场所开发图书整理、保洁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支持性就业岗位,并创新提出开发"孤独症群体和家长双就业岗位",推动适龄孤独症群体与家长同步就业,破解"照护难、就业难"双重困境。

此外,草案还推出多项制度创新:建立孤独症群体统计调查制度和跨部门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精准施策;拓宽资金来源,鼓励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商业保险等多元力量参与;探索建立康复从业人员职称评价与激励机制;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可对侵害孤独症群体合法权益或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为"星星的孩子"筑牢法治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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