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八部门联合发布倡议: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

曾豆豆
2026-09-15 09:51:24

近日,珠海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等八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倡议书》,针对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以"手机租赁""小时租机""共享游戏机"等名义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智能终端设备租赁服务的行为明确说"不",呼吁商户、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倡议书指出,当前珠海市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以多种名目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涉嫌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经许可开展许可性经营活动。此类行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后果方面,倡议书明确,违规经营者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以及最高五十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

倡议书向商户提出四项具体要求: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上述智能终端设备的互联网接入设备,用于网络游戏或接收、转发、传播不良信息;坚决拒绝以固定或流动方式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淫秽、赌博、暴力等危害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影音内容、应用程序等信息产品和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租借需求主动予以拒绝。

倡议书同时呼吁家长关注未成年人消费动向,警惕孩子以"买学习资料"等名义索要费用用于租玩手机,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使用智能终端设备,培养健康上网习惯;如发现学生存在频繁租借、沉迷手机游戏等情况,可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馈。广大市民如发现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租赁服务的行为,可通过110、12345等热线投诉举报。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此次八部门联合发布倡议书,旨在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从源头遏制向未成年人违规租借智能终端设备的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健康、安全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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