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编制的《广清一体化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即日起至10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提出,发挥广州国际枢纽与清远北部门户优势,沿南北向交通干线、珠江—北江航运通道,打造"广货北上、资源南下"的省际合作枢纽。

《规划》共10章,涵盖发展基础与环境、总体要求、构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建设协同有序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高效一体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保共治美丽绿色生态家园、深入推进高水平民生服务共享、共创优良营商环境、聚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在总体要求方面,《规划》明确到2030年,层次鲜明的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成型,广清同城化实践区、广清同城化先行区建设初见成效,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协作实现新突破。
《规划》将"融入内联外拓的区域发展格局"列为第一项任务,提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探索广清智造联动出海;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体推进兴业、强县、富民,以县城产业发展和建设为重点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将革命老区产业园作为广清对口帮扶协作重点;同时强化与佛山、肇庆、云浮、韶关等市战略联动,高水平共建广州都市圈,加强与深圳都市圈在要素流动、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对接合作,推动广州优质企业与清远深度协作,拓展一体化市场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首次系统性地依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与广州的对接关系,将全域划分为四大功能分区:广清同城化实践区、产业同城化特色区、江海联动开放区、山海协作联动区,体现从"均质化蔓延"向"差异化管控"的规划转型。其中,广清同城化实践区范围包括广州越秀、白云、花都全域,以及清远清城全域、清新南部四镇,花都被赋予"广州枢纽+清远制造"功能;广清同城化先行区则以清城源潭、龙塘、石角和花都梯面、狮岭、赤坭"3+3"为核心区,探索建设"广清共同富裕典型区",并试点GDP分计与税收共享。
产业方面,《规划》明确巩固提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深化"广州总部+清远基地""广州研发+清远制造""广州孵化+清远产业化"等产业共建模式;搭建"3+2+1"协同产业体系,聚力发展汽配、时尚轻工、新材料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两业融合服务业、算力与数据两大新兴产业,做强现代农业一大特色产业,分片建设四大产业平台。依托两地差异化禀赋,《规划》还布局专业化中试示范基地、概念验证中心与企业联合中试平台,搭建广清科技合作创新服务中心,共同打造智能制造、生态农业、智慧文旅等多元应用场景;共建环省职教城(清远)经济圈,推动与清新太平、广清产业园、高新—龙塘、银盏生态文旅、广清空港物流新城五大组团联动,对接清远"14321"产业体系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
交通基础设施是"硬联通"的关键。《规划》明确两地重点推进多层次交通网络融合,加快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前瞻布局5G、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并构建水资源联合调度、能源应急保障等安全韧性体系。轨道交通方面,推进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及支线、广河高铁白云机场T3至江村西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铁等项目建设,完善城际铁路精准运营管理机制;开展肇庆经清远至从化城际铁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北延至清远铁路(途经花都区秀湖)、清远磁悬浮专列等项目规划研究,推动广花城际与广清城际联络线纳入城际铁路相关建设规划并落地实施。公路方面,加速清花高速、京港澳高速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机场高速改扩建建设,推动太石路与花都红棉大道对接线工程、肇花高速国泰出口至广清产业园G107线扩建改造(花都段)、清远东环快速南延线等项目开工,推进环王子山旅游交通路网升级改造。
港口航运方面,《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清远新港等一批综合性千吨级泊位码头建设,推动广清合作共建清远"无水港",提速北江航道清远段扩能升级工程,实现北江航道与珠江主航道高标准贯通,共同构建"广州主外贸、清远强内贸"的双向联动格局——广州港南沙港区重点建设20万吨级航道和大型集装箱码头,清远港着力发展内河集装箱码头、大宗散货码头及临港产业配套码头。物流方面,广州空港国家物流枢纽、南沙港枢纽与白云区广州国际港枢纽联动清远源潭、石角、飞来峡等物流集聚区,对接北江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共建"广州—清远"多式联运核心枢纽;清远主动衔接广州"南方枢纽"建设,推动中国南部物流枢纽园区、清远邮政邮件仓储及分拨中心、中鑫智慧物流中心建设。
文旅生态方面,《规划》提出共建环王子山湾区生态文旅融合圈,以王子山—芙蓉嶂为核心串联长隆、银盏、美林湖,打造"野生动物主题乐园+温泉度假+户外探险"产品体系,并制定"花都+清城夜游"路线,以"清远长隆+北江夜航"为主线搭建"花都至清城"旅游线路。
根据公告,社会公众可于2026年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172890842@qq.com)或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协作处)方式反馈书面意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同时说明,本规划正式印发前,相关规划内容不作为城市规划建设指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