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租赁自行车交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GB/T 47956.2-2026,以下简称《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聚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的多个环节,在车辆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行业安全规范运行划定了统一标尺。

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该标准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英文名称为《Specification for traffic service of rental bicycle—Part 2: Internet-based rental bicycle》。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出行(南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小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涵盖科研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与头部运营企业。
在适用范围上,《标准》规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服务人员、设施设备、运营服务、车辆投放、回收和停放与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不适用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运营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业内认为,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长期以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规范在国家层面的空白,将引导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精细运营。
在车辆安全方面,《标准》从源头把控骑行风险,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必须符合《自行车安全要求》(GB 3565.2)和《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19994)的规定,不应安装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加装置。每辆车应具有唯一性编码,并具有显著辨识度,包括但不限于车架颜色、车辆编码、企业标识等;应加装车载智能终端,实现开关锁、定位、数据采集和传输等功能,提升车辆可追溯性和运营管理能力。这意味着"一码多车"等超量投放的操作在标准层面被明确禁止。
在车辆运维方面,《标准》要求运营企业应定期对运营区域内的自行车进行现场巡检,并定期进行保养。巡检须覆盖车轮、把手、刹车、传动、鞍座等部位,并提出了明确的巡检要求;保养内容涵盖车架、传动系统、车轮、刹车等作业部位,以消除骑行安全风险。针对行业常见的车辆破损、失修导致车况下降等问题,《标准》同时要求运营企业配备停放秩序维护、调运、维修、保养、保洁等相关服务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
在消防安全方面,《标准》对维保和存放场地的消防安全作出明确规定。运营企业配备的维保和存放场地,其消防安全必须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同时,存放场地不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车辆停放区应避让消防、应急等市政设施,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这一规定直指过去部分运营单位将公共空间作为"免费仓库"、占用道路与广场进行车辆维保和存放的乱象,相关模式的合规风险将显著提高。
在应急处置方面,《标准》要求运营企业建立预警机制,针对节假日、极端天气、大型活动及突发公共事件等可能危及安全运营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遇到上述情况时,须根据管理部门要求组织调运。同时,企业应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在用户移动终端软件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保持畅通并及时转接人工服务,对用户咨询、意见建议、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情况。
此外,《标准》围绕车辆投放、回收与停放作出系统性规范:运营企业应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制定车辆投放方案,科学确定投放规模和区域;按照运营区域所在城市的相关要求科学设置车辆停放区,并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引导用户规范停放,提前对超出运营区域或进入禁停路段、区域的用户进行提示,及时清理搬运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在用户信息保护方面,《标准》要求落实实名制登记注册,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确保采集的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仅限用于运营服务,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并对用户租还行为开展信用评价。
《标准》的实施,对运营企业意味着更高的运营门槛和更清晰的责任边界,需在车辆运维、人员配置、停放管理、场地合规等方面加大投入;对广大用户而言,则意味着更规范的车辆状况、更有序的停放环境、更畅通的诉求反馈渠道和更可靠的资金与信息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