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产业工人特色实训路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议现场发布"一市一品"省级产业工人特色实训路线。这是广东创新打造的"1+30+60+N"产业工人培训体系和"职业院校+实训路线+工匠学院"三位一体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布局的重要载体。三位一体工作布局依托职业院校打牢技能基础、依靠实训路线实现理论与实操转化、通过工匠学院培育工匠人才,形成"院校筑基、实训转化、工匠拔高"的全链条培育模式。目前,省市联动打造各级产业工人实训路线98条,其中省级实训路线29条,累计实训超过40万人次。
会上最受关注的制度成果,是省总工会等9部门于9月16日正式出台的《广东省工匠人才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全国首次由省级产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的工匠人才培育政策,《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系统回答了"谁来培育、培育谁、怎么培育、怎么管理、怎么保障"五个核心问题,标志着广东工匠人才培育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
在目标设定上,《办法》明确,到2035年,重点培育1000名左右南粤工匠、6000名左右市级工匠,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广东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在培育对象上,《办法》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技能水平、创新成果、领军作用五个方面明确基本条件。南粤工匠培育对象重点从新质生产力领域产生,聚焦广东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市级工匠培育对象聚焦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高精尖缺"人才。遴选一般按工作部署、开展推荐、综合评审三个程序进行,培育期间实行动态跟踪考核评价,期满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评合格后颁发相应工匠人才证书。
在管理使用上,《办法》明确工匠人才应履行健全"师带徒"传帮带机制、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做好技术服务等五项职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为工匠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包括支持参与技能研修和技术交流、鼓励建设创新工作室、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等。
《办法》同时确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不以一评定终身。工匠人才存在通过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的,违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线的,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形的,按规定收回证书并终止相应服务待遇;培育对象有上述情形的,终止培育。
在支持保障上,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各级工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育工作;支持南粤工匠人才按规定推荐申报卓越工程师、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等荣誉表彰;鼓励企业对南粤工匠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会上,省总工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袁子雅还对《广东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议事规则》进行了解读。
从数据看,广东产业工人队伍的"家底"持续增厚。截至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约2238万,高技能人才约843万。聚焦"技能如何形成",全省已培育产教评技能生态链168条,联动1000多家企业,培养技能人才69万人次;全省技工院校145所,在校生近69万人,规模约占全国七分之一。聚焦"通道如何畅通",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由链主企业以"大"带"小",联合优必选、希音、比亚迪等牵头开发智能机器人、服装质检员、新能源汽车维修工等国家职业标准。聚焦"待遇如何提升",从2026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广州调整为2680元/月、深圳2700元/月;广州、佛山等地推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超市",成立全国首个新就业形态用工保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