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电动自行车反复违停充电将从重处罚

张一帆
2026-09-28 14:05:16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近期对《广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针对部分高危消防违法行为进一步收紧了处罚标准。新规明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引发火灾的,即便火势仅波及当事人自身财产,也不得适用免予处罚的规定。

据悉,此次修订旨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对高风险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其中,在商场、KTV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经营者指使、强令无电气焊资质人员违规动火,以及"三合一"场所违规动火等情形,都可能直接适用行政拘留。 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不再适用减轻处罚,一律从严查处。

针对反复违规"屡改屡犯"的情况,新规也给出硬约束:首次被查到违规充电、当场整改后,若短时间内再次实施同类行为,可直接认定为"拒不改正"并依法罚款;多次反复违规停放、充电的,还将从重处罚。 这意味着小区巡查中常见的"刚劝离楼道充电,过两天又推上楼"的行为,今后可直接进入处罚程序。

对商铺、厂房等经营场所,新规同样收紧:场所内应设未设消防设施,或消防系统损坏瘫痪、完全无法使用的,经营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入户充电、飞线充电、楼道停放、营业期间私自动火、放任消防设施失效等行为,已不只是安全隐患,而是明确的法律红线。轻则罚款,重则拘留,造成他人损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建议市民和经营场所负责人主动排查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疏散通道及消防器材状态,避免因侥幸心理付出更高代价。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