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批县(市、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转入全面实施阶段

张一帆
2026-09-28 14:51:27

广东省水利厅近日通报,该省今年将“推动建设超100条(个)幸福河湖,超5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纳入十件民生实事。目前,首批16个县(市、区)的建设方案已全部印发,106条(个)“母亲河”及骨干河湖已开工,标志着广东首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正式从规划阶段进入全面实施。

近年来,广东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持续升级河湖保护治理模式,创新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自2023年以来,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四年作出相关部署,省双总河长先后签发专项命令,《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也将幸福河湖建设与绿色水经济发展纳入法定职责。

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流域与区域,将行政区域内80%以上的河湖纳入建设范围,瞄准治理薄弱环节,着力实现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环境宜居、生活富足的目标。

首批建设注重“一县一特色、一河一方案、一域一风貌”。各县区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和城乡发展需求,提出贴合实际的实施路径。其中,广州、深圳中心城区侧重品质提升与数字赋能,广州黄埔打造小流域防洪排涝“四预”数字平台,深圳福田、盐田、南山三区协同推进湿地保护、滨水业态培育与生态产业运营。佛山顺德、中山翠亨新区针对水网密布特点,推进联围治水与内河涌系统治理。珠海金湾、清远清城、河源连平、云浮新兴等地依托生态本底,创新管护机制,提升生态岸线品质。茂名电白、茂南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将生态伤疤转化为生态地标。

此外,首批16个县(市、区)均在方案中部署了绿色水经济发展,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不同类型的水经济路径。

下一步,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将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让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广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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