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规范槟榔市场经营行为 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张一帆
2026-09-28 10:50:15

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发布专项消费提示,对槟榔制品的经营秩序作出严格规范,要求辖区商超、便利店、小卖部及线上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防范槟榔对青少年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消费提示强调,槟榔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Ⅰ类致癌物,具有明确的成瘾性与致癌风险,其产品属性不属于食品。基于这一科学结论,监管部门明令禁止槟榔制品的“食品化”营销。所有槟榔及衍生制品的包装、标签、宣传物料中,均不得出现“食品”“食用”“滋补”“养生”“特色小吃”等误导性用语,任何将其包装为食品进行推广的行为均被认定为违规。

在销售陈列方面,提示要求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物理隔离与分区管理。线下门店须将槟榔制品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及食材分开陈列、储存和销售,确保与食品经营区域形成明确的空间分隔。电子商务平台同样不得将槟榔类商品归入食品类目进行上架和展示。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监管部门划定了严格红线。全市范围内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校园周边区域更是被列为绝对禁售区。线下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槟榔为非食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标识;当经营者对购买者年龄存疑时,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核验。

此外,提示还明确禁止虚假宣传和诱导性促销。经营者不得借助短视频、海报或口头推介等渠道,宣称槟榔具有提神、养生或保健等功效;同时不得开展捆绑销售、诱导性促销等活动,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珠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此次发布消费提示旨在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各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