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2万元!中山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来了

张一帆
2026-09-30 09:50:48

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该中心于近日印发《关于实施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0月1日起,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

按通知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提出装修提取申请,并自该套住房首次申请之日起5年内最多办理5次提取。单套住房累计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核算,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且累计不超过22万元。购房时间认定上,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住房已出售的不再适用本政策。

如职工家庭换购住房并申请新套装修提取,需自上套住房最后一次装修提取满5年后方可办理。产权仅登记在夫妻一方的,配偶可凭结婚证共同申请,双方各自提取次数不超过5次,合计提取额受1500元/平方米及22万元上限约束。建筑面积以备案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

政策明确,办理装修提取不影响既有业务,无需终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住房贷款自动转账提取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协议。同一套住房两次装修提取之间需间隔不少于30天。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结婚证(配偶申请时提供)至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政策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提升使用效能,回应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求,与当前推进居住品质提升的工作导向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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