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惠州市饭店行业协会、惠州市旅游协会、惠州市环两山乡村酒店产业联合会、惠州市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协会联合发布的《惠州市住宿(酒店、民宿)服务行业客房订单消费指引(试行)》已正式试行,期限一年,适用于惠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酒店、宾馆及民宿。
《指引》首先叫停“不可退”“不可取消”等单方不公平条款。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预订客房,下单后享1小时“冷静期”,冷静期内取消订单,经营者应全额退款;超过冷静期后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取消的,按时间节点阶梯退款。
具体标准为:入住日前3天12:00前取消,酒店退款不低于全款80%、民宿不低于75%;前2天12:00前取消,酒店不低于70%、民宿不低于65%;入住当天12:00前取消,酒店民宿均不低于30%;当天12:00至18:00取消不低于20%;18:00以后取消仍不低于10%。若入住日处于法定节假日,经营者可适当下调退款比例,但降幅不得超过订单全款10%。
针对滨海旅游常见的台风、暴雨情形,《指引》区分“不可抗力”与“非不可抗力预警”两套规则。政府宣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应急状态或交通管制,以及惠州发布台风、暴雨、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且覆盖入住当日的,应全额退款;未达到不可抗力级别的,按入住当日惠州市气象台预警级别执行:台风白、蓝、黄、橙预警分别退款20%、40%、60%、80%或免费改期,红色预警全额退款;暴雨红色预警参照台风黄色标准执行。
经营者责任一侧同样列出“全额退款”情形:重复订房、超订、设施突发故障导致无法入住的,应优先调换不低于原标准的客房,无法安排的退还全款并承担合理差价;未明码标价、实际收费高于公示价、擅自取消订单或诱导消费者取消后高价转卖、旺季坐地起价、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等,也纳入全额退款及追责范围。 第三方平台导致重复订房的,经营者仍须先保障入住,再向平台追偿。
此外,在纠纷处置上,《指引》提出“消费纠纷不出店”,先由门店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四家行业协会协调,也可向调解机构、12315/12345、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投诉频发、拒不履行指引的经营者,协会可纳入行业失信名单并公示,情节严重移交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