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出租汽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标准编号 GB/T 48311—2026,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交通运输部为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部分出行平台企业参与起草, 意味着出租汽车无障碍服务从地方性试点和企業自律,第一次进入全国统一推荐性国标框架。
过去谈到无障碍出行,重心多落在站台、坡道、盲道、地铁电梯等静态设施;出租车的痛点则更偏向“动态服务”——轮椅用户能否约到车、司机会不会固定轮椅、导盲犬是否被拒载、听障乘客如何说明目的地。新标准正是把这些环节拆成可核查的要求。
车辆端首先被量化。标准提出无障碍出租汽车应配备轮椅固定装置与乘客约束装置,且两者相互独立;车门入口设置防滑把手,轮椅区域配置安全抓手,乘客舱净高宜不低于 1.35 米,车窗控制装置应便于乘客独立操作。 靠近路缘侧可配置导板或轮椅升降装置,停靠站点也需满足平整防滑、轮椅通道净宽、缘石坡道和无障碍标志等条件。
服务端要求驾驶员不再只“把车开到”。接单后应主动联系乘客,确认用车时间、轮椅规格与辅助设备情况;对轮椅使用者协助上下车,对视力障碍乘客口头描述环境并妥善安置导盲犬,对听力或言语障碍乘客使用手势、书写等方式沟通。 企业端则要把专用装置使用、基础手语沟通纳入驾驶员培训,建立应急预案与服务质量检查机制,并通过 App、人工热线等多渠道接受预约,投诉渠道和预约方式需在显著位置公示。
这套规范补上的正是城市出行链条里此前较薄弱的一截。近年来,我国已陆续发布登机轮椅车、城市轨交无障碍运营服务、公共汽电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轨交适老化设施配置等标准, 配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公共服务无障碍的要求, 出行体系的覆盖面正从公交地铁向“门到门”的出租车场景延伸。交通运输部近年也将适老化无障碍出行列入民生实事,多地开通老年人约车电话、网约车平台上线一键叫车, 但出租场景如果没有车辆装置和司乘服务标准,前端入口仍会卡住。
从落地看,GB/T 48311—2026 是推荐性标准,不等于所有出租车立即改造,但它会成为企业配置无障碍车队、平台设计无障碍叫车入口、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考核运营服务的参照系。真正的检验也不在标准文本,而在残疾人、老年人呼叫车辆时,能否稳定等到一辆有固定装置、司机懂基本协助流程的车。语言规范和政策文本的意义,最终都要回到这一次具体的上下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