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近日正式印发《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为规范》,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同步废止。文件立足“双减”部署、深化体教融合,对面向青少年的课外体育培训划出场地面積、班额配比、人员资质、预收费与安全管理的全链条监管底线。

《规范》共七章三十条,适用于面向7至18岁青少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技能培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等统一纳入管理;面向4至6岁儿童的体育培训参照执行。文件明确培训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唯扩张、唯收益的倾向。
场地与课程方面,棋牌类项目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余体育项目不低于5平方米,室内场地须定期通风换气。中小学校在完成教学计划后,可依规开放体育场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校外专业人员补充体育教学力量。普通培训班次每班不超过35人,学员超过10人须至少配备2名执教人员;高危体育项目每班不超过20人,并配备1名以上持急救证书的救护人员。
从业人员管理是本次规范收紧的重点。执教人员须至少持有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一。机构须对拟录用人员作背景审查,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录用;处于行业禁业期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教师一律不得聘用。
收费环节设置刚性红线。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退费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办理。承担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机构,对自愿长训、定向培养学员可签长期委托培训协议,但须报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连锁经营机构同样执行预收费公示与监管要求。
安全与行为底线方面,《规范》要求培训场所公示安全制度、疏散示意图,建立应急演练和极端天气熔断机制;招生宣传不得虚假承诺,场地内禁售烟酒,严禁暗示或协助使用兴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