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9号),明确自2027年4月1日起调整新能源汽车、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公告显示,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现行13%下调至9%,具体适用产品以附件清单为准;同步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对上述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部分,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退税率执行节点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即2027年4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相关货物按新标准执行,此前已报关出口的仍按原政策办理。
此次调整并非全面收紧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车采取“由13%降至9%”的阶梯式退坡,而非取消退税,且落地时间设在2027年4月,留有约半年过渡期。业内分析普遍认为,政策意图主要在于规范税收优惠、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遏制部分车企依赖退税补贴在海外低价竞售的行为,降低反补贴与贸易摩擦风险,引导新能源汽车出海从“拼价格”转向产品力、本地化组装与海外产能布局。
电子烟设备装置则直接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调控力度更硬。该类产品出口企业过往依托13%退税对冲制造成本、维持低价竞争优势,退税归零后低毛利代工型工厂利润空间将明显承压,订单有望向具备合规资质、规模与海外渠道的头部企业集中。
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400.6万辆,同比增幅显著,已成为汽车出口主力板块。政策落地前,部分车企可能存在提前报关、阶段性“抢出口”行为;中长期看,退税红利退坡后,产业竞争力仍将取决于三电体系、智能化配置与供应链响应效率。
公告未同步披露电子烟设备装置取消退税的完整子目清单细节,具体税则号列以财政部、税务总局附件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