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整治充电宝市场乱象典型案例,涉及佛山、深圳、东莞、广州等地六宗案件,覆盖电商销售、委托代工、生产出厂等环节。案例聚焦未经CCC认证销售、冒用CCC标志、产品实测参数与认证证书不一致、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突出问题,相关主体被依法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
充电宝自2024年8月1日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未获认证证书、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经营活动;认证证书处于注销、撤销、暂停状态的同型号产品同样禁止流入市场。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佛山某文化传播公司委托代工生产“六麦神盾”充电宝后直接在抖音店铺上架,产品外包装印有CCC标志,但委托方与生产企业均未持有对应证书,被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没收库存403件并罚没5.34万元;深圳某薇科技委托东莞企业代工生产1.4万个充电宝,抽检“重物冲击”项目不合格,被龙岗监管局没收不合格产品13210个、罚没34.02万元;东莞某头电子科技作为代工厂,既生产充放电温度控制不达标的充电宝,又冒用CCC标志,被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
另一类问题集中在“贴牌+裸机代工”模式下的责任真空。深圳某鲨数码通过外市仓储、委托代工裸机自行组装销售,涉及冒用厂名、冒用CCC标志及无证销售移动电源5.3万余个,违法所得10.96万元,被合并罚没33.46万元;东莞某升智能技术作为裸机代工方,在交付产品中擅自标注他人厂名、加贴CCC标志,同样被追责。广州白云某贸易公司在天猫店铺销售带移动电源功能的支架音响,两款产品均无CCC证书,被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罚没2038.59元。
监管口径明确,委托代工、自行包装、仅负责网店分销,均不免除经营主体对CCC证书、产品标识、进货查验的法定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中同步采取跨区域线索通报,销售端违法线索回流至生产地进一步处理。
本轮案例发布承接2025年以来全国充电宝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背景。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全国已查处充电宝相关违法案件1169件,2025年督促企业召回移动电源139.77万台,行业低价竞争、劣质电芯、证书冒用是主要风险源。 广东此次集中曝光六宗案例,意在压实生产企业和电商平台经营主体责任,把监管触角从终端销售前推到代工生产、标识贴附和证书核验环节。
对消费者而言,选购充电宝应认准本体或包装上的CCC标志,2026年3月后新获证产品须带追溯二维码,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验证书编号与型号是否一致;对企业和代工厂而言,获证参数须与出厂实物一致,电商上架前核验证书状态,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