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于10月12日正式印发《佛山市城中村改造综合规划(2024—2035年)》,明确至2035年推动全市243个城中村分类改造、系统焕新。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6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为全市城中村改造提供范围划定、目标安排、分类指引和实施时序依据。

规划全市共划定243个城中村,改造范围238.1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671.61平方公里。空间分布上,禅城区47个、改造范围43.31平方公里,南海区71个、106.48平方公里,顺德区102个、79.31平方公里,高明区10个、4.22平方公里,三水区13个、4.84平方公里。改造坚持公益优先、系统协同、特色营造、动态实施,把消除安全风险、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活化历史文化、推动产业转型作为总体目标。
按照宅基地和集体物业用地拆除比例、改造可行性差异,243个城中村划分为三类:拆除新建类22个、拆整结合类58个、整治提升类163个。拆除新建类指向村小组或经济社范围内宅基地与集体物业用地整体重建,优先保障已实施或获得专项借款支持、有明确项目意向、亟需根治结构性安全隐患的项目;拆整结合类以部分集体物业用地拆除新建为主,保留大部分宅基地并同步整治;整治提升类以保留现状格局为前提,通过安全隐患治理、环境品质提升、设施补配、历史文化活化和社区治理优化改善人居环境。
实施节奏上,规划提出近期启动75个、中期92个、远期76个,分步推进、动态调整,避免“大拆大建”和运动式改造。拆除新建项目强调先谋后动、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同步落实安置房筹集、公共服务配套和消防安全设施;拆整结合项目注重以拆除新建收益反哺保留片区整治;整治提升项目重点织补消防救援圈、积水点治理、市政配套和适居环境,保留街区肌理与社会关系。
佛山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再造一个新佛山”城市提质框架,结合城市化区域、镇区化区域和产业园区周边不同禀赋,实行差异化指引。A类片区侧重服务城市中心扩容提质,B、C类片区更强调城乡融合、产业平台衔接和低效集体物业盘活。规划同时建立名录补录和类型调整机制,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按经批准方案实施,确保改造与群众安置、产业接续、土地出让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
规划明确,改造过程中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保护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古树名木;安置房品质、保障性住房配建、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等要求嵌入项目方案。未来佛山将按“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路径,把243个城中村逐步纳入具体年度计划,推动安全风险可消、公共服务可感、产业空间可调、村落记忆可续。
分类指引


时序上,近期计划改造75个,中期计划改造92个,远期计划改造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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