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取消积分入户 落户转向“达标即入”

七七
2026-10-19 09:18:02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佛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0月28日。新规拟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推动湾区内地九市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待正式施行后,现有积分入户相关规定同步停止执行。

意见稿将入户通道重点调整为稳定居住就业、人才引进、亲属投靠等条件准入。非佛山户籍人员在佛山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湾区内地九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其中最近2年连续在佛山就业并已办理居住登记,可申请入户,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人才门槛同步放宽。毕业两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佛山参保即可申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申请。持优粤佛山卡A、B、C卡人员按规定纳入人才入户范围。

区域引流导向明显。高明区继续试点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或在高明稳定就业且已在湾区其他八市居住登记连续半年以上,可在高明申请入户。投靠入户、学生迁户、恢复户口及安置人员入户等也一并纳入统一规范。

佛山积分入户运行十余年,本质是名额约束下的打分排队。此次改革拟以硬性条件达标替代积分排名,把落户从“等指标”转向“够条件即可办”。政策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以正式发布文本及实施细则为准,群众暂不需按网传版本提前跑办。

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通告页面留言,或将书面意见寄至佛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大队。新规落地后,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旧政策衔接将由相关部门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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